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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广东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引导学院紧贴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人才培养针对性与适应性,探索构建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突出以素质为重点、以能力为本位、以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全面、综合、多元评价的录取模式。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领导、组织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自主招生工作规章制度。自主招生录取的常规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由招生办、教务处统筹和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和监督,要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规范技能考核和面试考核环节,确保自主招生各个环节有序运作。
2、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招办的要求认真抓好自主招生报名、报名审核、命题、考试安全保密、成绩评定及上报、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和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
3、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学院自主招生章程和方案、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技能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面向常规模式的中职和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自主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学制(年) | 招生计划(人) | 备注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 | 50 | |
工程测量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50 | |
合计 | 100 |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学制(年) | 招生计划(人)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50 |
旅游英语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50 |
合计 | 100 |
2、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计划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汉武
副组长:陈今来、赵红
组员:黄雄志、王平、刘芳、汪宇波、林子东、唐毓秋。
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赵红
组员:黄雄志、王平、刘芳、汪宇波、林子东、唐毓秋、徐勇军、速云中、余棉水、黎明虹、刘建军。
负责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招生工作小组下设:
1、招生宣传小组
组长:刘建军,组员:王坤明、邵超城、李益强、蔡雪莲、钟润萍、黄平俊。
工作职责:(1)招生宣传,印制招生简章,接受考生的来电、来访工作;(2)接受考生报名、审查考生资格录入考生信息、通知考生赴考;(3)负责与各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部门联系。
2、考务小组
组长:王平,副组长:彭枚芳、刘建军
组员:徐勇军、邵超城、速云中、李益强、余棉水、蔡雪莲、黎明虹、钟润萍、王斌、侯勇强、欧晓平、陈鹏、高彩霞、梁毓玲、曾垒炎。
工作职责:(1)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印刷、包装、保密、改卷、评分、计分、复核等工作;(2)编排考生号、发放准考证;(3)负责考场布置,会同保卫处设立考场警戒区。
3、录取小组
组长:黄雄志,副组长:刘建军、彭枚芳,组员:黄平俊。
工作职责:(1)确定免考考生名单和分值并公示;(2)在综合文化科目考试、评卷计分结束后,对于中职应、往届毕业生考生,分专业确定参加技能考试的考生名单;(3)在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统计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4)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4、安全保障小组
组长:林子东、唐毓秋、曾庆华,组员:苏庆、曾庆生、陈军、财务科人员、保卫科人员及安保人员若干。
工作职责:负责整个招生录取过程的安全保卫、后勤、收费和医疗保障等工作。
5、现代学徒制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赵红(tyc1286太阳成集团副院长)、韩炜(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星(深圳中洲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组长:黄雄志、王平、刘芳、余棉水、黎明虹、田文春(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蓝盾学院副院长)、胡小妮(深圳中洲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组员:刘建军、蔡雪莲、石文龙、钟润萍、高学勤、禹琴、李琪辉(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文龙(深圳中洲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
工作职责: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现代学徒制招生具体工作。
(三)成立纪检监察小组
组长:刘芳
组员:曾昭平、魏惠妮。
负责整个招生录取过程的纪律监督与信访、申诉等工作。
五、招生程序
1、制定自主招生章程,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2、组织符合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
3、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向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4、向社会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和免考专业技能证书考生名单;
5、组织综合文化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
6、考生到二级甲等(含)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参加考试时上交学院招生办;
7、根据综合文化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或面试成绩和附加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8、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9、寄发录取通知书;
10、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高考网上补报名 | |
考生预报名和凭高考正式报名表到工贸学院确认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 |
审核考生材料并公示参加考试考生名单 | |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交考试费用 | 2017年2月27― |
发放准考证 | |
组织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 | |
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学院网页) | |
组织面试和职业技能考核 | 2017年3月18、19日 上午:8:00开始 |
公布考试成绩(总分) | |
公示拟录取名单 | |
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
六、考核办法和考试成绩
(一)考核办法和考试成绩
1、常规模式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2、现代学徒制类型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文化素质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二)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考生来学院参加考试。现代学徒制类型的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中职考生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
(三)面试和职业技能考核名单的确定:在本专业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招生计划的1.5倍情况下,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分专业确定参加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若最后一个名额同分,则该同分点的考生均入围技能考核或面试名单;在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1.5倍情况下,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并获得成绩的考生均可以参加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
七、录取规则
1、第二十四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按不低于测试卷面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对于现代学徒制类型高中应、往届毕业考生,依次按文化素质考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常规模式中职应、往届毕业考生,依次按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综合文化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院自主招生网站公示。
3、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专业名次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某专业生源不足时可以申请将其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4、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5、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院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6、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报考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的具体考核标准和实施办法见我院自主招生简章。
7、报考太阳成官网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院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院,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院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8、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转专业。其中,考入学院现代学徒制类型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考入学院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