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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实施方案(送审版)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4〕52号)、《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76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年我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组织三二分段转段考核,选拔具备较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中职学校学生,到我院相应专业继续就读,探索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更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为构建和谐广东做出新的贡献。
二、实施原则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紧密围绕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深化考核内容和方式改革;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
三、组织机构
1.成立转段考核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汤才
副组长:陈今来、赵红
组员:黄雄志、王平、刘芳、汪宇波、林子东、唐毓秋。
负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全面领导。
2.成立转段考核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赵红
组员:黄雄志、王平、刘芳、汪宇波、林子东、唐毓秋、徐勇军、赵文龙、余棉水、邱秀芳、黎明虹、刘建军。
负责转段考核和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下设:
(1)转段考核小组
组长:王平
副组长:徐勇军、赵文龙、余棉水、邱秀芳、黎明虹、彭枚芳
组员:何军拥、王艳芬、蔡雪莲、李向升、钟润萍、欧晓平,其余组员由组长选定。
工作职责:负责转段考核的命题、印刷、包装、保密、考核组织、考务安排、改卷、评分、计分等工作。
(2)招生录取小组
组长:黄雄志
组员:刘建军、彭枚芳、何军拥、王艳芬、蔡雪莲、李向升、钟润萍、黄平俊。
工作职责:①组织考生报名;②确定参加转段考核考生名单、免试考生名单加分考生名单并公示;③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④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安保小组。组长:汪宇波、林子东,组员:曾庆华、曾庆生,其余组员由组长选定。
工作职责:负责整个招生录取过程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卫生医疗等工作。
3、成立转段考核工作纪检监察小组
组长:陈今来
副组长:刘芳
组员:曾昭平、魏惠妮
工作职责:负责转段考核、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信访申诉工作。
四、转段考核办法
(一)招考对象
2014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粤教职函〔2014〕52号和粤教高函〔2014〕43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对口中职学校 | 对口中职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中职学制 | 高职学制 |
1 | 数控技术 | 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数控技术应用 | 50 | 3年 | 2年 |
2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 模具制造技术 | 50 | 3年 | 2年 |
广东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 模具制造 | 25 | ||||
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模具制造技术 | 25 | ||||
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 | 机电技术应用 | 50 | 3年 | 2年 |
广东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 机电一体化 | 25 | ||||
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 机电技术应用 | 25 | ||||
4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惠州工程技术学校 | 电子与信息技术 | 100 | 3年 | 2年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 国际商务 | 50 | 3年 | 2年 |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 商务英语 | 50 | ||||
6 | 商务英语 |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 商务英语 | 50 | 3年 | 2年 |
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 商务英语、国际商务 | 50 | ||||
汕头鮀滨职业技术学校 | 商务英语、国际商务 | 40 | ||||
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 | 商务英语 | 30 | ||||
7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原电脑艺术设计) | 汕头工艺美术学校 | 工艺美术 | 50 | 3年 | 2年 |
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 | 计算机平面设计 | 30 | ||||
合计 | 700 |
(三)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2014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4〕52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2.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3.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各专业对口职业资格证书包含以下类别:
招生专业 | 对口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 颁发部门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钳工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2.电工上岗证; 3.计算机辅助绘图员中级证书; 4.维修电工中级证书; 5.控制装置修理工中级证书; 6.计算机操作证(中级)证书。 | 1.国家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 2.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1.数控车中级技能证书; 2.数控铣中级技能证书; 3.普通车床中级技能证书; 4.模具制造工、模具钳工中级技能证; 5.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类)中级技能证书; 6.装配钳工中级技能证书; 7.钳工中级技能证。 | 1.国家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 2.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 |
数控技术 | 1.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类)中级技能证书; 2.普通车、铣、刨、磨床中级技能证书; 3.数控车、数控铣、加工中心中级技能证书; 4.模具制造工、模具钳工中级技能证书; 5.钳工中级技能证书。 | 1.国家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 2.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1.计算机辅助绘图员(电子)中级证书; 2.电工上岗证; 3.电子线路CAD中级证书。 | 1.国家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 2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电子商务师; 2.国际货运代理员; 3.国际商务单证员; 4.国际贸易业务员; 5.国际商务英语认证; 6.国际贸易关务员; 7.国际贸易跟单员; 8.国际商务秘书; 9.外贸跟单员; 10.全国职场英语证书; 11.跨境电子商务员证。 | 1.国家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 2.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 |
商务英语 | 1.全国英语一或二级等级证; 2.国际商务英语证; 3.国际商务单证员证; 4.国际商务跟单员证; 5.国际贸易员证; 6.秘书证; 7.公关员证; 8.电子商务师证; 9.全国职场英语证书。 | 1.国家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 2.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原电脑艺术设计) | 免资格证书 |
(四)报考方法
对口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学生自愿参加转段考核情况组织学生报名和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并按照粤教考〔2013〕7号文的要求认真审核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学生有关证明材料。报名完成后由我院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中职录取系统输入和校对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
(五)招考程序和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负责单位 |
1 | 制定并报送招生章程、实施方案 | 2016年4月20日前 | 学院 |
2 | 各专业各科目制定并公布转段考核大纲 | 2016年4月15日前 | 学院、中职学校 |
3 | 组织转段考生报名 | 2016年4月10-14日 | 中职学校、学院 |
4 | 报考资格初审、公示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免试考生名单,以及录入考生信息 | 2016年4月30日前 | 学院 |
5 | 各专业组织转段考核工作 | 2016年5月15日―30日 | 学院、中职学校 |
6 | 公示各专业转段考核成绩 | 2016年6月15―25日 | 学院、中职学校 |
7 | 考生信息、考试成绩录入省中招平台系统 | 2016年7月10前 | 学院 |
8 | 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 | 2016年7月10―23日 | 学院、中职学校 |
9 |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 2016年7月底前 | 学院 |
10 | 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 | 2016年7月底前 | 学院 |
11 | 组织体检 | 2017年4月底前 | 中职学校、地市招办 |
12 | 入学报到注册 | 2017年9月 | 学院 |
(六)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资料包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文件规定的其他技能课程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职段录取名册、中职学历证明(由中职学校列表出具并加盖公章);《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
(七)考核方法
转段考核采取中职学校推荐与我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 对口中职学校推荐
对口中职学校根据试点专业学生综合文化知识、技能水平和德育方面的表现,以不超过我院招生计划的1.5~2倍的比例,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考核的学生。
2. 学院考核
转段考核应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由学院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制订具体考核内容和方式。
(1)考核科目与分数:学院选拔考核科目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二个科目。专业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分。
(2)考核方式:采用笔试、实操、面试等相结合考核方式。
①“专业理论”采取笔试的方式开展。
“专业理论”笔试由我院负责试题编制,经审定后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考试。
②“专业技能”采取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我院负责专业技能题目的编制,经审核后,在对口中职学校组织考核。
(3)免试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考生提出申请,所在中职学校会同我院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相对应专业。
(八)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1.收费标准: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理论考试:45元/生;技能考核:机械类90元/生,其它70元/生。
2.收费方式:报考费用由考生所在中职学校统一收取,中职学校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tyc1286太阳成集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学校名称及报考人数,并注明收费项目为“2016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费”),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到学院收费审核邮箱:1037362173@qq.com。
账号户名:tyc1286太阳成集团
账 号:440598 0104 0000 14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五仙桥支行
五、录取规则
1.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学院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考核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考核总成绩达到学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学院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及依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分相同时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我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
4.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我院试点专业学习。
六、报到和复查
1.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须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我院统一办理录取通知书换领工作并报到注册,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学籍。
2.录取的学生应在我院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须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我院审核章)到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用以办理报到注册,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注销高职学籍,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