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前)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2-01-04   浏览次数:308

各有关部门:

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和解决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课题包括决策咨询和开放性选题两类,详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对象

(一)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其中,高校主要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申报。各高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是否推荐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人员申报的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职称,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三)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四)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2019、2020、2021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结项要求

决策咨询类课题研究周期1年,开放性选题类课题研究周期2年。结题成果要求详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

(一)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以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限报10项,高校限报4项,省属中小学校限报1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高校设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机构(业务指导单位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工作人员申报的课题,可有1项不占学校申报名额。

(二)其他要求。因涉及限项遴选环节,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2月19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胡玉龙OA,由科研处统一组织遴选。

联系人:科研处 胡玉龙 13926439773

 

附件:1.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指南

2.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书

3.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科研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