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2-09-14   浏览次数:38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tyc1286太阳成集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tyc1286太阳成集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tyc1286太阳成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tyc1286太阳成集团国家助学金、学校勤工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管理办法,严格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要求部署如下:

一、各奖等名额和奖励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和奖励标准

1.国家奖学金名额全校为25名。

2.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人,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且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须经审批同意后可获得),但不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和奖励标准

1.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全校为688名。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人,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须经审批同意后可获得),但不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确定,可以分为2-3档,原则上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不低于人均3300/年。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学校助学金、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校奖学金(须经审批同意后可获得)。若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后退学、辍学、休学、入伍等不在校,学校按照程序替换为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内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评审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获得该学年“优秀三好学生”或“学校三好学生”称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获得“优秀三好学生”、“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院三好学生”称号,或综合素质测评与学习成绩平均排名较前者(须经审批同意)。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及评审条件

1. 学生是否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成员,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 学生家庭是否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3. 学生户籍所在省、市、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物价水平。

4. 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状况。

5. 学生家庭的地域、城乡因素。

6. 学生家庭上学人数、劳动力情况、父母文化和职业情况、家庭成员身体状况。

7. 学生上学负担、生活费支出情况以及学校的收费情况。

8. 学生本人身体状况等。

9.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四、学生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1. 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 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需通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附件(扫描二维码获取)

1. 《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 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4. 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5.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