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资金近期已逐项发放至相应学生的个人银行卡账户中,请同学们留意账户查收。如有异议请书面报告二级学院(教学点),由辅导员汇总后到财务处查核。具体如下:
1.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按照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困难认定结果,资助标准为特殊困难等级2200元/人,困难等级1850元/人,一般困难等级1350元/人,资助资金已发放至获助同学的个人银行卡账户。
2.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650元/人,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同享。本学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殊困难”和“困难”等级的退役士兵学生,由学校给予学校助学金补足对应困难等级资助标准差额(特殊困难等级550元/人,困难等级200元/人)。资助资金已发放至获助同学的个人银行账户。
3.应征入伍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按照学费标准予以资助,如未缴纳学费的同学,资助资金用于缴纳学费;已缴纳学费的同学,资助资金退回至个人银行账户。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抵扣贷款同学未缴的学费、住宿费,贷款资金余额已退还至相应同学的银行账户。
5.新生专项学费资助,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获助学生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资助资金先缴纳获助同学未缴学费;已缴纳学费的同学,资助资金余额已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
各位同学不可将银行卡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向陌生人透露,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或短信,所有助学金都由学校统一发放,不会由任何校外机构和单位直接面向学生发放资金,如遇到不确定的情况请及时跟辅导员老师核实,谨防诈骗。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2月22日